新国标GB/T18883-202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
POST TIME:2023-3-4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GB/T 18883-202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 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该标准全面代替GB/T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归口单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。
新增3项指标
新增细颗粒物(PM2.5)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3项指标;从这三个参数的增加情况来看,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涵盖面变得更广了,标准更细了、力度也更强了。
调整5项指标限制
调整了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碳、甲醛、苯、可吸入颗粒物5项指标的限值要求,有三项关键参数进行了限值缩紧: